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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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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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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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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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物安全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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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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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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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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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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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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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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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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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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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实验活动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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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
1.目的
规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操作人员,实验人员和环境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安全运转及在此环境下的所有实验工作。
3.职责
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4.具体要求
4.1概述
4.1.1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用于对实验者和环境有中度潜在危险样品的各项实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1.1.1具备操作资质的人员可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内工作,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实验室。
4.1.1.2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照生物安全手册的规定进行。
4.1.1.3实验室内污染的空气需通过高效过滤器后方能排出室外。
4.1.1.4实验室内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公共污水系统。
4.1.1.5实验室的所有废弃品,必须通过高压灭菌后才能处理和清洗。必须携出实验室的中间实验材料、更换维修的仪器设备、也只有在确保无病原微生物污染的条件下,才能携出实验室。
4.1.1.6实验室内准备二级全排式生物安全柜,所有可能造成污染的能够置于生物安全柜内的实验操作,置其内进行,以保证实验室内空间的安全。
4.1.2实验室运行的安全性要求
本手册规定的各项要求,首先是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包括防止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感染、防止实验室操作的病原微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4.1.3实验室工作的质量要求
本手册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工作质量,即:实验产生的各项结果和数据,必须准确可靠。
4.2实验室操作规程
4.2.1启动实验室
开始工作前半小时。开启实验室主电源,使实验室及生物安全柜投入运行。
开启顺序:①开启屋顶风机②开启全排风③开启空调④开启安全柜⑤打开房间紫外线灯。
4.2.2个人防护
工作人员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个人防护,才能进入实验室区域:
(1)在更衣室中换穿工作服和工作鞋。
(2)在清洁区内,根据实验要求做好防护。
(3)实验中需使用腐蚀性试剂时,在胶乳手套外加带一次性塑料手套;需要进行可能造成污染材料飞溅的操作时,需加戴防护面罩。
4.2.3进入实验室
4.2.3.1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时,每进入一道门,应将此门关好,再开启下一道门。
4.2.3.2进入实验室后,关闭房间紫外线灯。
4.2.3.3检查实验室运转是否正常。
4.2.3.4做好开始实验的各项准备。
4.2.4启用试剂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才将试剂从冰箱中取出,直接放入生物安全柜中。用完立即归位,使其在冰箱外停留的时间尽可能短。
4.2.5操作
4.2.5.1严格按照试剂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洗涤时避免液体材料飞溅。吸取、稀释液体时,将吸管插入试管底部,用吸耳球缓慢吸取,避免产生汽泡或汽溶胶。
4.2.5.2离心时,应使用双盖封闭式离心机和全封闭试管,每管离心液总量低于最高容量1个刻度单位:平衡时不得有液体渗漏到管套中,离心机使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擦洗消毒。
4.2.6观察结果
不打开容器的观察允许在生物安全柜外进行,否则,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观察结果。
4.2.7准予携出实验室的材料
确保不含感染性的实验材料,才可以从实验室携出。容器表面应用75%乙醇消毒。
4.2.8实验室清洁
每一实验步骤完成后,均应清理台面。所有用过的试剂均应归还原位;使过的吸管等长形器材放入储存污物的盒内;锋利品放入专用的污物盒;纸巾软物品放入污物袋;在台面上喷洒75%乙醇,保持20分钟,然后以纸巾擦干。实验室的其他表面,也应经常用75%乙醇擦拭。
4.2.9污染物品处理
放置污染物品的容器装满时,应更换新的容器。实验结束后,对用过的污染物品进行高压消毒。
4.2.10更换工作服。
工作完毕的更衣顺序是,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套5分钟,然后依次除去口罩、防护服、鞋套,放入高压消毒袋内,再次浸泡手套后除去手套,用75%酒精棉球擦面部裸露部位。
4.2.11实验室消毒
每次工作完毕,生物安全柜内用75%酒精擦拭台面,消毒液消毒地面,开启紫外线灯照射1小时后,逐一关闭实验室送风和通风设备{关闭顺序与开启顺序相反}。
4.3实验记录与实验报告
4.3.1实验记录
实验记录内容应简明扼要,包括实验日期,实验目的和实验的基本条件等提示记忆的内容,并较详细地记载观察到的实际现象及数据结果。
4.3.2实验记录带出实验室
将上述记录在纸张上的实验记录应用80福尔马林,密闭熏蒸消毒6小时后方可带出实验室。或隔着实验室玻璃窗由清洁区工作人员抄录一份。
4.4实验室装备保养
4.4.1实验室定期保养
实验室的定期保养按照提供实验室设备厂商的规定进行,主要是对机械和电器部分进行维护。
4.4.2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的保养由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维护有专业人员进行。生物安全柜的滤器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定期由专业人员更换,其它仪器设备也应根据实际需要清洁保养。
4.4.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更换
仪器设备需要更新,需要离开实验室进行维修,或损坏需要更换,以及必须临时进入实验室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撤出实验室的贵重仪器,在撤出实验室之前必须以恰当的方式严格消毒,方可处理或重新投入使用。
4.5意外情况处理
4.5.1实验室意外事件的处理原则
4.5.1.1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实验室报告,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例如实验过程中。由于标本、试剂益处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并覆盖浸透消毒液的纸巾,待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对污染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并填写生物安全2级实验室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这些处理活动,并检查处理效果。
4.5.1.2实验室事故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如压力容器或管道破裂、离心机事故等,应立即关闭实验室,张贴禁止入内的标识。用消毒液喷雾和紫外线照射污染的区域,24小时再进行终末消毒,实验室负责人除立即采取对应措施外,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
4.5.1.3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没有强毒微生物时,在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如割伤、烧伤、烫伤等,在实验室内昏倒或发生身体严重不适,也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令受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由在同一实验室内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受到伤害的人员应进行治疗并休息,在身体状况未恢复之前,不得重新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在经过整理,消除了造成伤害的故障之后,方可重新使用。
4.5.1.4伤害事故可能导致被强毒微生物感染,例如针头刺破、锐器割伤、黏膜暴露等途径接触到感染性液体,或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培养物、污染材料溅落身体表面,意外接种等情况,首先进行局部处理,用肥皂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用消毒液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暴露的黏膜应尽快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实验室负责人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受伤害者进行隔离观察,同时根据情况预防性用药,并写出职业暴露后预防感染的评价和处理方案。
4.5.2实验室人员的隔离观察
发生可疑的实验室感染事故时,应对被感染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如果判定
为法定的传染病感染,应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同时给予有效的隔离治疗。
二、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
3、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
新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培训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并指定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担任辅导。培训内容包括:
(1)相关检验的国家诊断标准、处理原则以及本手册内容。
(2)实验室所有设备的使用方法。
(3)个人防护方法。
(4)实验室基本技术。
(5)实验室消毒净化的方法。
3.2.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考试
新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考核。通过考核后,还须与有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同工作3个月,才能获得独立进行实验室操作的正式资格。
三、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护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
3、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3.1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可能涉及生物安全危害的体检结果存档,以便判断生物安全危害是否发生。
3.2实验室应建立人员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既往病史、检测结果、免疫接种史等,以便对从事涉及生物安全危害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
3.3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适合工作状态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不应进入实验室: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患发热性疾病: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其他导致抵抗力下降的状况:妊娠、在实验室内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疲劳状态。
四、生物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仪器设备(比如生物安全柜等)
3、生物安全检查制度
实验室内,每2个月以细菌培养的方式进行安全性检测。生物安全柜内放置平板培养基2个,实验室4角和中间各放置1个,半污染区放置2个。将平皿敞开5分钟,然后盖上,每平板菌落数平均不得超过2个,超过标准,需要对实验室或污染部位进行甲醛熏蒸消毒。
五、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1.目的
规范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
3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与行为规范
3.1组织框架图
单位法人{或授权}负责人
↓
实验室负责人
↓
生物安全员
↓
实验室工作人员
3.2各类人员相应行为规范
3.2.1单位法人{或授权}负责人
(1)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立项、选址,施工队的资质验证。
(2)负责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制定管理制度,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对造成外环境污染、实验室污染、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2.2实验室负责人
(1)组织制定安全手册、操作规程等文件。
(2)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组织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保证实验室运行的安全和实验室工作质量的准确可靠。
(3)组织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熟知微生物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掌握实验室设备的特殊要求并熟练操作,对培训的结果进行考核,决定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
3.2.3生物安全员
(1)对技术方法、化学品、材料与设备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与卫生政策与标准。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2)与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安全政策的问题。
(3)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具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
(4)为所有人员提供连续性的安全要教育与指导。
(5)针对操作程序、技术方法和各种条件要求的变更,以及新设备的引进,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最新的安全文献和信息资料。
(6)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各项技术参数,组织对实验室装备的常规保养。
(7)所有可能涉及潜在传染性或有毒物质泄露的意外事件与事故,即使没有人员受伤或暴露,也要予以调查,并向实验室负责人员和安全委员会报告调查结果和提出建议。
(8)当任何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疾病或缺勤与工作有关,并被记录为可能的实验室获得性感染时,协助随访调查其疾病或缺勤情况。
(9)确保在发生传染性物质溅洒其他事件时,监督消毒净化程序得到正确执行;并对这类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
(10)确保任何需要修理和维护的仪器设备在消毒与净化之后方可运出实验室。
生物安全员由主管检验师以上的人员承担,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具有实际工作的经验;对操作的微生物有全面、完整的了解;具有组织实验室工作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3.2.4实验室工作人员
(1)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只允许进行实验室目的规定的操作,与此无关的活动一律不得进行。
(2)必须按规定进行个人防护,方得进入实验室。
(3)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每项工作完成之后,必须清理和清洁台面,离开实验室
(4)注意个人的健康状况,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5)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访客和喧哗。
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技术要求
(1)必须了解实验室安全原理,熟悉本手册的各项规定,熟记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应对措施。
(2)掌握病原微生物操作的基本要求,正确、安全地实用标本,避免污染,以获得准确、可靠的实验结果。
(3)必须熟悉相关实验的国家标准,能够完成标准所规定的任务。
(4)一旦发生意外,立即向生物安全员汇报。
4、个人防护程序
4.1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4.1.1口罩:应使用N95型口罩或12---16层棉纱口罩,最好使用防溅口罩{如31860型}如有胡须应刮去,使用应始终保持口罩与脸紧贴。一次性使用口罩应在使用后4小时丢弃,不能重复使用,不能与他人共同使用。如口罩遭到分泌物飞溅或弄湿,应严格洗手后,带上清洁手套更换。
4.1.2防护面罩:实验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佩带防护面罩,防护面罩要求透亮度好,有较好的防飞溅功能,重复使用前应进行彻底消毒。
4.1.3防护服:实验人员工作时应穿戴一次性防护服。最好是连体式,防水及抗静电性能好,无过滤作用。袖口、脚踝口应为弹性收口,面部、腰部应有弹性收口或拉绳收口。
4.1.4手套和鞋套:鞋套应为一次性防水鞋套。手套为一次性胶乳手套,须戴两副,外层手套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
4.2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顺序
4.2.1进入清洁区前穿上普通白大衣和实验室专用鞋。
4.2.2进入清洁区时穿戴一次性口罩,手术帽,一次性隔离衣、两副胶乳手套和两副一次性鞋套。注意将手套和鞋套分别套在袖口和裤口外。
4.2.3戴N95口罩及防护面罩、穿防水隔离服、防水鞋套、再戴外层手套。
4.3个人防护用品脱卸顺序
4.3.1完成实验后,在半污染区先用75%乙醇溶液消毒外层手套,然后脱掉外层手套{再脱另一只手套时,手指只能接触手套的里部}。
4.3.2着内层手套依次脱掉防护面罩、N95口罩、防水鞋套及防水隔离服{脱隔离服时,不要接触隔离服的外表面,应从里反脱,以保里面朝外}。将脱掉的物品放入专用消毒袋中就地高压消毒。防护面罩等重复使用的物品立即放入消毒液内,按有关规定消毒处理。
4.3.3脱掉外层一次性鞋套,用75%乙醇溶液消毒内层手套。
4.3.4戴着手套脱掉一次性口罩、手术帽、内层鞋套、然后脱掉一次性隔离衣及手套,放入消毒袋高压消毒。
4.3.5用消毒巾擦拭面部,用碘伏彻底消毒双手,并用流动水冲洗。
六、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
1、目的
纠正实验工作中的差错,及时处理责任事故,吸取事故的教训,确保实验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实验工作中出现的事故分析报告、调查和处理。
3、职责
3.1 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3.2 业务质量管理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协助中心负责人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事故分类
凡违反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按其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和大小分为以下几种:
大小事故界限表
损失情况 |
小事故 |
一般事故 |
大事故 |
重大事故 |
经济损失 |
≤100元 |
100-1000元 |
1000-10000元 |
≥10000元 |
人身伤亡 |
一人受伤,休工≤3日 |
一人受伤,休工3 日以上 |
两人受伤或一人受伤,休工1-6个月 |
三人以上受伤,休工一年以上,或一人致残或死亡。 |
4.2 事故的处理
4.2.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受伤人员和仪器设备,报告上级领导。
4.2.2 事故发生3日内,事故责任人写出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及教训、责任,并由发生事故实验室填写事故报告单。
4.2.3 事故发生后5日内,由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事故责任实验室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4.2.4 重大事故发生后一周内,由中心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送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七、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
1.目的
规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具体要求:
3.1在具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门口加贴专门的生物安全警示标识,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造成感染的危险。
3.2在有可能对人员造成威胁的生物标本储存处加贴生物安全警示标识,以防无关人员将危险标本带入安全区域对人员造成威胁。
八、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实验人员、物品和环境的安全
2.适应范围
适应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职责
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4.基本制度
4.1在主实验室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入口处贴有醒目的生物危险标志。
4.2非实验室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
4.3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4.4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4.5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程序操作,降低剪除和气溶胶的产生。
4.6用移液器吸取液体,严禁口吸。
4.7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需在中高级实验室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开始工作。
4.8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4.9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4.10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灭菌方法进行消毒。
4.11工作前应消毒,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5.实验室特殊管理制度
5.1进行感染性实验室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同意方可入内。
5.2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有效的培养和模拟训练。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
5.3实验室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相应的抗体水平测定。
5.4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入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具体措施按《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5.5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并按规定报告给有关部门。
5.6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锐器。
5.7剩余的标本应密封后置于适当条件下保存。
5.8实验过程中应使用鉴定合格的二级生物安全柜。
5.9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修前必须严格消毒,方可运出。
九、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管和档案管理
2.适用范围
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处理和档案管理
3、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保管
3.1按国家规定可以保存的菌(毒)种,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登记、保存和管理。按期传代、鉴定,必须在无菌室或接种罩内进行,并做好有关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发现菌(毒)种变异或死亡,应及时上报负责人。
3.2本区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上报,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的菌(毒)株也应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进行销毁处理。新发现的菌(毒)株,要做好原始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3.3菌(毒)种必须每种设一记录卡,其内容包括:名称、编号、来源、分离日期、引进日期、鉴定日期、鉴定结果、鉴定者、审核者、传代情况、所用培养基、保存方法、温度、使用转移及销毁情况、保存者、部门负责人等。
3.4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索取菌(毒)种和向下级有关部门发放菌(毒)种时,应有2人参加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手续要完备,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3.5一、二类菌(毒)种,应派专人向提供单位领取,不得邮寄;三类菌(毒)种的邮寄必须持有邮寄单位证明,并按照菌(毒)种邮寄与包装的有关规定办理。
3.6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工作之便,进行国际间各类菌(毒)种交流,做好菌(毒)种安全防范工作。
4、档案管理制度
4.1、非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查看实验室记录。
4.2、实验室人员负责妥善保存各种样品登记本、报告单及实验室原始记录,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
4.3、专人负责保管感染者档案。
4.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实验室及感染者信息。
十、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废弃物处理
2.适用范围
尖锐器具和其他废弃物的处理。
3.具体方法:
3.1尖锐器具的处理
3.1.1尖锐器具,如针、注射器等,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使用,尽可能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3.1.2注射和吸取感染性材料时,尽可能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断、剪断、折断、重新盖帽或从注射器上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注射器直接放入防刺破的盛废弃锐器的容器中。非一次性锐器必须放置在坚壁容器中,进行高压消毒处理。
3.1.3尽可能使用带针头套的的注射器、无针头的系统和其他安全装置。
3.1.4打碎的玻璃器具,禁止用手直接清理,必须使用其他工具,如扫把、簸箕、夹子或镊子等。盛放污染针、锐器及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前必须彻底消毒。
3.2废弃物的处理
3.2.1实验后的废弃物如不及时处置则会污染环境,从而对人造成危害,因此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2.2实验样本和进行实验室检测时产生的废弃物,如一次性针头、离心管、平皿等应放入适当的容器和严格防漏的高压袋内,待实验结束后立即就地高压灭菌。
3.2.3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性液体物质、废弃的液体标本等放在盛有消毒液的严格防渗漏的专用容器中,并及时加盖。
3.2.4进行实验所必须使用的容器,如针头、一次性注射器、玻璃器具、手术刀片等,放入专用的坚壁容器内,加盖密封。
3.2.5以上所有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就地高压灭菌。
3.2.6高压锅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按使用说明操作,确保在121℃条件下,高压30分钟,以达到灭菌要求。
3.2.7所有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必须经严格高压灭菌后方能运出实验区,并送至指定地点集中焚烧处理。
十一、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1.目的
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消毒隔离工作。
2.适用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职责
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从本规程。
4.具体步骤
4.1实验室基本要求
4.1.1实验室相对独立,实验室核心区包括实验间及缓冲间,明确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识。
4.1.2各区域交叉处应设置有效氯2000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湿的脚垫。
4.1.3实验室内所有物品应专用,须带出时必须严格消毒。
4.1.4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隔离衣、防护眼睛、口罩、一次性手套等。实验过程中注意自身防护,并防止操纵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4.1.5培养基等必须放在防漏密闭的容器中储运。
4.1.6血清学试验、样品的处理和分装应在BSL-2安全柜内进行。
4.1.7样品离心使用密封的离心杯,以防溅出。
4.1.8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器材、实验废弃物均应按废弃物处理程序进行消毒处理。
4.1.9当传染性标本溢出或溅出后,应有专业人员立即消毒和清理。
4.1.10实验完毕,先消毒物体表面,再按规定程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放入包装袋内就地高压消毒,并进行空气消毒。
4.1.11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有关规定消毒双手。
4.2消毒方法
4.2.1仪器等表面消毒:工作结束后,用含有效氯1000的消毒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作用20分钟以上。
4.2.2实验器材的分类消毒:将使用后的锐器方入防刺破、防渗漏的密闭专用锐器处置盒内,121℃高压消毒30分钟。其他器材方入有效氯为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内浸泡1小时以上。处理时应避免皮肤损伤。
4.2.3工作台等物体表面消毒:工作完毕,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作用20分钟以上。
4.2.4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实验结束,将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等121℃高压消毒30分钟。防护镜浸泡在75%乙醇或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作用30-60分钟。
4.2.5手的消毒:用典伏或75%的乙醇擦拭,作用1-3分钟。
4.2.6空气消毒:每次实验前后用紫外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立方米空间安装紫外灯瓦数≥1.5W,距紫外灯1米处照射强度≥70W/㎡。
4.2.7地面消毒:工作结束,应用含有有效2000mg/L的消毒液喷洒拖地。
4.2.8废弃物的处理:实验的废弃物应放入适当的容器内,就地121℃高压消毒30分钟,消毒后的废弃物集中收集、焚烧处理。
5.实验室高压消毒安全操作
5.1使用前应了解并掌握高压锅的原理及操作规则,以及不正确使用而导致的灾难性后果。
5.2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高压锅
5.2.1接通电源,合上高压灭菌器左侧总电源开关。
5.2.2注入加热用水,注水至加热器罩的水位水准器配件尖端浸入水中为止。
5.2.3设定灭菌温度,先按“编辑”键,然后按上下键调节到灭菌所需温度,然后按“实行”键,把所设温度存进程序。
5.2.4设定灭菌时间,先按“编辑”键,然后按上下键调节到灭菌所需时间,然后按“实行”键,把所设时间存进程序。
5.2.5按“实行”键执行灭菌程序,此时“灭菌”灯闪烁。
5.2.6当灭菌程序执行完成,灭菌程序自动停止运行。
5.2.7在确认压力表的显示压力降到0刻度时,打开高压灭菌器顶盖,取出灭菌样品。
5.3高压锅操作人员在使用高压锅时不得离开岗位;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的维护。每1年保养一次,每月检测一次消毒效果。
5.4高压锅的物品不得放的过满,否则影响灭菌效果。放好被消毒灭菌的物品后,高压锅的盖子或门必须拧紧。
5.5定期检查高压锅,以确保其正常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消毒灭菌效果。
5.6高压灭菌安全操作步骤
5.6.1在灭菌前将双层的高压灭菌带包好,废物在灭菌袋中的体积不能超过袋子体积的3/4,灭菌袋用橡皮带捆好,但不能扎得太死,否则蒸汽不能进入塑料袋内影响灭菌效果。
5.6.2实验产生的所有废物应该及时就地灭菌处理。如果灭菌器正在使用或优于其它原因不能马上使用,则废物必须放在灭菌袋内捆好并放在实验室内,在存放期间确保袋子无损坏。
5.6.3当高压锅消毒灭菌到时间后,取出物品放在废物收集处。
5.6.4当开始灭菌时必须确保灭菌锅内水量合适,高压温度和时间设置正确。灭菌应保持在121℃30分钟。
十二、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1.目的
规范紧急情况的处理工作。
2.适用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和微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3.职责
遇有紧急情况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此规程处理。
4.具体要求:
4.1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例如实验过程中,由于标本、试剂溢出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并覆盖浸透消毒液的纸巾,等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对污染的物品进行处理。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并填写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这些处理行动,并检查处理效果。
4.2在没有强毒微生物时,在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例如割伤、烧伤、烫伤等,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使受到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洗眼器反复冲洗。有在同一实验室内工作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受到伤害的人员应立即就医,并将受伤原因及接触微生物的情况通报负责人。对其进行恰当而完整的病史记录。在其身体状况未恢复之前,不得重新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在经过整理,消除了造成伤害的故障之后,方可重新使用。
4.3伤害事故可能导致被强毒微生物感染,例如针头刺破、锐器割伤、粘膜暴露等途径接触到感染性液体,首先进行局部处理,用肥皂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或清水冲洗,用消毒液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培养物、污染材料溅落身体表面等情况,首先使用喷淋装置,尽快将污染物冲洗掉,然后再进行局部处理。暴露的粘膜应尽快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实验室负责人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受伤害者进行隔离观察,同时根据情况预防性用药,并写出职业暴露后预防感染的评价和处理方案。
4.4实验室事故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如压力容器或管道破裂等,立即关闭实验室,疏散现场的所有人员,对所有暴露人员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至少在1小时内,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便气溶胶的消散记空气中较重微粒的沉降。张贴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在生物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消毒、净化处理;执行这项工作时应当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及呼吸防护用具。实验室负责人员除立即采取对应措施外,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
4.5培养物等传染性物质的破碎,被传染性物质污染的小玻璃瓶及其他容器破碎时,用布或纸巾覆盖,然后将消毒剂倾倒其上,放置30分钟。其后即可清除掉,玻璃碎片应当用镊子清理。污染区域应当用消毒剂清洗。破碎物品清理时如果使用了簸箕,应将其进行高压灭菌或用有效的消毒剂浸泡24小时。清理使用过的布、纸巾、抹布及拖把,放入污染废弃物容器中。上述步骤均应佩戴手套。
4.6如果实验室的记录表格、其他印刷品或书面材料遭到污染,在妥善转抄后或烤后,应当将其弃入污染废弃物容器。
4.7试管破碎于密闭式安全离心杯中 所有密闭式安全离心杯在生物安全过程中装载和卸载。如果怀疑发生了破损,应当将其盖子拧松;然后,将整个离心杯高压灭菌。
4.8蓄意破坏 坚固、厚重的门、牢靠的锁具以及限制出入,都是合适的防范措施。发现蓄意破坏情况后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视破坏程度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处理,并详细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
十三、实验活动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1.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试验室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2)实验室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3)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一切操作规程。
(4)进行致病菌操作时,需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入实验室,尽量避免单独工作。
(5)外来进修,参观人员必须学习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经试验室主任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
2.实验操作安全要求
(1)病原菌实验室要求
病原菌细菌学实验室应为生物安全Ⅱ级实验室,用于教学,属中度危险。应具有安全设备,缓冲间,实验室条件应满足工作任务的要求,有完善的试验设施,试验室的环境应清洁、卫生、安静、无污染。
(2)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功能的要求
并应制定地面,门窗,墙壁,设施等的定期清洁,灭菌规程,操作间设有紫外线灯;实验室内应光线明亮.具备性能良好的Ⅱ型生物安全柜,恒温培养仪器,双目生物显微镜,高压蒸汽灭菌锅等仪器设备,并对各种仪器专人管理,定期检测,对不合格,待修,待检的仪器,要有明显的标志,并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3)对实验人员的安全要求
从事病原菌工作的人员须经培训后方能参加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则和其他国家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准确治疗试验结果。培训标准由各等级的实验室根据国家标准和规定自行制订,通过考核后,还须与有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同工作3个月,才能获得操作资格。
(4)进入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a.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试验区。
b.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接待访客和喧哗。
c.工作人员如有皮肤损伤,发热,感冒和妊娠六个月以上者,不能进入实验室。
d.工作完毕,检查各实验室水,电,防火设备。
e.从事与毒菌有关的工作后,7日内不可离开实验室所在城市。如出现身体不适现象,应在实验室所在地进行医学观察。
(5)意外事故及处理
a.实验过程中,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如菌液溢出,打破病原菌培养皿和药敏管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待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进行清理,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
b.实验过程中,如污染物溅落在身体表面,或有割伤,烧伤,烫伤,感染动物咬伤等情况,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皮肤表面用消毒液清洗,伤口以碘酒究竟消毒,眼睛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事故的情况应报告实验室主任和上级领导。
c.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气溶胶污染,应立即关闭实验室,用消毒液喷雾和紫外线照射污染的区域,24小时后再进行终末消毒。
d.进行毒菌操作后,有疑似症状出现时,应立即向实验室主任报告,观察就医。
(6)污染物处理及消毒
a.试验用试管,吸管及其他器械,需装载加盖不漏的容器内,经高压灭菌后,拿出实验室。
b.培养物及污物,经高压灭菌后,拿出实验室。
c.出实验室的更衣顺序: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套5分钟,依次除去口罩,眼镜,防护服,三角头巾,鞋,在浸泡手套后脱去手套。
d.洗手后以75%酒精棉球擦面部裸露部位,用3%硼酸水漱口,离开实验室。
e.实验室内,未经消毒的污水禁止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系统。
5、生物标本保管安全要求
病原菌菌株必须由专人负责,按照卫生部(1985)《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应在4℃专用冰箱内保存,并要求双人双锁,有严格的菌株领取和销毁制度。